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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下属委员会的决定
2004-06-17 16:56:02 中国摩托艇协会

各有关单位:
   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摩托艇运动的发展,经过省市单位推荐,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研究,决定成立中国摩托艇协会有关下属委员会。各委员会人员名单如下:

一、技术委员会:
主  任:李瑞林
副主任:张国华
委  员:刘泽民、黄桢兴、刘伟

二、竞赛委员会
主  任:于斌
副主任:刘宝发
委  员:徐应恺、冯建青、季东平

三、水上摩托委员会
主  任:彭林武
副主任:张军
委  员:杜在微、黄欣、刘国雄

四、推广宣传委员会
主  任:李欣
副主任:常淑芳
委  员:吴翼忠、徐文松

    二OO四年二月二十日

〈一〉技术委员会:主要职责为:
1、组织教练员业务学习、技术交流、培训||、考核。
2、为国家队的组建、训练、管理提供建议指导。
3、在协会组织竞赛活动时,负责所有参赛器材的技术和安全检查。
4、加强与国际摩联有关部门的联系,掌握国际摩托艇运动器材生产、变化等有关信息。
5、进行项目所需器材研制、改进工作。
6、研究开发适合我国国情、易于普及的本项目运动器材和健身器材。

〈二〉竞赛委员会:主要职责为:
1、组织培训|、考核裁判员。
2、负责各项比赛的组织及裁判工作。
3、负责收集整理国际规则的变化情况,及时上报协会和秘书处。
4、负责竞赛规程的制定与修改工作。

〈三〉水上摩托工作委员会:主要职责为:
1、负责水上摩托项目的比赛、表演、旅游及其它有关活动的组织、指导和管理。
2、负责制定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和比赛规则。
3、负责本项目的社会推广和市场开发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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