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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全国摩托艇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
各省、市体育局竞技处,武汉体育学院教务处,青岛航海运动学校:
为了提高摩托艇项目裁判员业务素质,进一步规范全国竞赛组织水平,同时也为了培养摩托艇项目竞赛干部,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拟定于2008年6月17日-21日在武汉举行2008年摩托艇项目全国裁判员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:2008年6月17日-21日
二、地点:武汉体育学院
三、培训班日程:
17日 报到
18日 培训
19日 培训
20日 培训 晚 国家级考试
21日 离会
四、参加人员:
(一)拟推荐参加2010年全国体育大会摩托艇项目比赛的裁判员必须参加;
(二)其他有意加入摩托艇项目裁判队伍的,可自愿报名参加。
五、费用:
(一)省市推荐裁判交通费自理,食宿费、资料费200元/人/天;
(二)自愿报名参加的人员,交通费自理,食宿费、资料费250元/人/天。
六、考核:
(一)培训班结束时将进行考试,其成绩在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备案,并作为申报国家级裁判员的依据。
(二)所有参加本次培训班的裁判员将获得2008-2010年裁判资格,不参加培训者,将不得参加中国摩托艇运动协会组织的全国性年度比赛的执裁。
七、报名和报到:
(一)请于2008年5月25日之前将参加培训班的裁判员名单报我中心。下载报名表
(二)参加培训班的裁判员于2008年6月17日到武汉体育学院银湖宾馆报到。
联系人:武汉体育学院训练竞赛管理中心 谢庆荣
地 址: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461号
电 话:027-87191157
请各单位认真组织、积极推荐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,并做好选派报名工作。欢迎承办2010年全国体育大会摩托艇项目比赛的单位选派人员参加培训。
二00八年五月六日

